第二百九十二章 又一个送丧翁(6 / 7)

,阳九独自去,更无胜算。

有时候结个伴,不见得就是坏事,见机行事就好。

这个晚上,前半夜阳九在陪甘思思,后半夜又在陪绝情,加上下午在陪武三月,到次日醒来时,都觉两腿发软。

男人都想要三妻四妾,可真的拥有后,恐怕没几人的身体是能吃得消的。

别离总是伤感的。

但只要想着下次重聚时的快乐,再艰难,都能挺过去。

阳九骑上快马,出北城门时,一眼便看到了送丧翁。

送丧翁将头上的斗笠压得很低,饶是如此,也无法遮掩他那张无比狰狞的脸。

阳九勒住马,问道:“你的脸是怎么搞的?”

“这正是我去金国的原因。”送丧翁哂笑。

那个拥有不死尸的家伙,当年封住他的穴道,然后用刀一点一点将他脸上的肉割掉。

若非他及时逃走,只怕全身的肉,都会被割掉。

关键是那人所用的手法,非常神奇,就算将全身的肉割干净,也能让人还可多活几日。

阳九笑道:“出发吧。”

两匹快马冲上官道,一路向北。

期间休息时,两人之间也很少有交流。

不日间,他们已是来到了野狼关。

远远就能看到城中浓烟滚滚,想来跟金军的战斗仍很惨烈。

“九爷,您该不会是想从这里出关吧?”送丧翁实在忍不住了。

要去金国,不见得非得穿过野狼关。

以他们的武功和轻松,完全可以走悬崖峭壁,能够尽快踏进金国的土地。

“督主说过,无论我如何小心,敌人都会知道我进入了他们的土地,既然如此,又何必扭扭捏捏藏头露尾?”阳九牵马走在城中,想要寻找野狼关的美味。

送丧翁非常无语。

但既然决定要跟阳九合作,就得选择相信。

“羊肉泡馍,美味的羊肉泡馍……”前方的街头,一个中年男人一直在大声吆喝。

老远就能闻到羊肉的香味。

奇怪的是羊肉摊那里竟连一个顾客都没有。

阳九和送丧翁过去坐下,阳九招手道:“老板,来四碗。”

“好嘞。”那中年男人闻言满脸欣喜。

正常来说,一个人很难干掉两碗羊肉泡馍,除非是已经饿了好几天的家伙。

看这两人的穿着,绝非像是会吃不起饭而饿肚子的人。

四碗羊肉泡馍端上来,送丧翁倒是一点都不客气,抓过两碗开吃。

这一路走来,不管是打尖,还是住店,银子全都是阳九掏的。

送丧翁全程表现得像是阳九的儿子。

儿子花老子的钱,那是天经地义。

“老板,这城中的人怎会这么少?”阳九吃完一碗,看老板很是清闲,笑着问道。

现在正是饭点,按理说该是食客最多的时候,现实是除了他们两个,再没别的食客。

那老板叹了口气,道:“这不是在打仗吗?没人知道敌军会在什么时候杀进关内,许多人都举家逃往南边去了。”

如今还留在城中的人,基本上都是没能力离开的人。

要是有本事,谁不想离开?

万一金军杀进来,最先遭殃的就是平头老百姓。

“我们怎么出关?”送丧翁吃饱后,低声询问。

阳九道:“天黑后再出城。”

送丧翁听懂了阳九话里的意思,天黑后,以他们两人的轻功,定能避开敌人的眼线,悄然进入金国。

这比绕道山路可轻松多了。

“阁下随便逛逛就是,我还有要事。”阳九结了账,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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