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5200 > 玄幻小说 > 边月满西山 > 第一百三十七章 夤夜来访
    从厌结的话中,刘睿影大概知道了方才部落里发生了什么。

    想必那位安明口中“老不死”的司命,已经死了。

    当然,肯定不是老死的。他的死,和厌结先前身上和手上的血污有说不清的关系。

    刘睿影又回头看向那几位战师。

    安明似是已经融入了他们,正一团和气的言笑风声。

    对于厌结部落来说,司命的死亡是一件大师。

    这样的大事在今年入冬时发生,也算是一个定数。

    不过恐怕没有人会想到,这世上竟然有司命都熬不过的冬天。

    他活了太长太长的时间,足足有九十多年。

    年过半百,在王域之内就可算作是黄发老人。年逾七十更是古老稀少,就是已经比一甲子还要多了三十年,刘睿影还从未听说过有人如此长寿。

    现在部落里的所有人,不论是年龄还是辈分都要比司命矮。

    这还是其次。

    一个普通老人的过世,最多让儿女孙辈们黯然神伤一阵。但活人的生活还要继续,不可能总是沉浸在回忆之中,所以这怀念之情也是有限度的。

    但司命的身份在部落中非同凡响,若是处理不好,则会造成极为猛烈的动荡。

    长兴之所以先前拉住厌结,让他不要那么急于公布,正是因为如此。

    有些话,尤其是重要的事情,要是说的太着急了,考虑不全面,效果会适得其反,还不如不说。

    可事情已经做了,说不说已经不是问题,大家伙儿早晚都会知道。惟一的问题就是什么时候说。

    当时间不是最要紧的时候,时机就成了关键!

    然而这些方方面面的琐碎,并不是厌结所擅长的,却是长兴该做的事情。

    厌结作为盟主,最重要的事情是统帅部落。

    他甚至不需要万事都冲在第一个,但绝对要善于用人。

    智集给他出谋划策,战师给他足够的武力支撑,猎手负责供应全部落的食物口粮。只要人人都各司其职,那他这个盟主就当的极为称职。

    自己做事,只要会做,都不难。

    难的是让被人死心塌地的为自己做事。

    事情无论做不做,他都在那,是死的,不会自己生了脚逃跑。但人心却极为活泛,一会儿一变。

    上一刻还是笑脸相迎,下一瞬就会放翻脸不认人。

    其实他们认的大多都不是某个具体的人,而是那人屁股下面坐着的椅子。

    做在什么位置上,便能拥有什么样的身份。

    敬重的是那身份所带来的附加,无论是谁坐在这个位置上,都能得到相同的东西。

    换言之,想让一个人死心塌地都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。

    夫妻之间,还有大难临头各自飞一说。更不用提没有血缘和感情的陌生人。

    “兄弟,中都城中有这样辽阔的景色吗?”

    厌结双手叉腰,背对着刘睿影。

    他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,似是满怀壮志不知该如何抒怀。

    刘睿影看着他这副模样,自己却是也莫名的激动起来。

    想当初,他单人单骑,出了中都城的那一刻,只觉得这天地大为广阔。

    中都城中虽然繁花似锦,但待久了,人总有一种压抑敢。

    就像江南的人看惯了小桥流水,就会向往大漠孤烟。

    西北虽然没有大漠,但却有广袤无垠的隔壁,那种苍凉与遒劲之感,与这里相差无几。

    怪不得刘睿影心中会对漠南生出亲近之感,若不是厌结这样问,他还不会如此对比的思考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现在他这么一说,刘睿影反而豁然开朗。

    “中都城太过拥挤,繁华归繁华,时日长久了,也就看腻了。不过要说起繁华,恐怕还是蝴蝶姑娘更明白些。”

    刘睿影说道,眼睛转向了蝴蝶。

    蝴蝶正在吃青口贝。

    她每吃一个,就会喝一口酒。

    而且是一大口。

    半斤分量的酒杯,三口便喝完,面前的桌上也就多了三个空的青口贝空壳。

    “那看惯了这种寂寥,是不是也该享受一下繁华?”

    厌结反问道。

    刘睿影从这话中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氛,但一时间却又感觉自己抓

    不住其中的要害。

    蝴蝶一直坐在这里,把他和厌结之间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可她却恍若是在无人之地,全部的精神都在面前的青口贝和手中的酒杯上,即腾不出脑子来回答应付这些言语,也没有多余的嘴用说话。

    人只有一张嘴,当然要做更重要的事情。

    眼下,吃青口贝、喝酒,对蝴蝶来说显然是头等大事,其他任何事情都可以先放放,算不得那么要紧。

    “可惜我没有长兴那么好的命,下辈子我也要做个智集,起码能走南闯北的到处看看。”

    厌结自问自答。

    “智集还有这等好处?”

    刘睿影问道。

    他一直觉得长兴能去两次中都城,不是因为他是部落智集的原因,而是因为他和厌结的关系最够好。有些人是心腹,有些则是心腹大患。长兴定然是前者,所以去往中都城这样的“肥差”自然而然的就能着落在他的身上。

    “漠南总共有六个部落,这一点兄弟你肯定知道。”

    厌结说道。

    “不错。”

    刘睿影回应道。

    “六个部落中,每个部落的建制都大致想通,除了战师和司命的徒弟,天官有所差别外,只有三个位置是独一无二的。”

    厌结继续说道。

    “司命,盟主,和智集?”

    刘睿影一算,也就剩下这三个位置,却是有点脑子的人都能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“智集之所以能成为智集,除了听得多,读得多以外,还得看得多。按照王雨中的话,见多才能识广,所以每个部落的智集,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,起码都去过很多次下危城。当然,是我们这里的大世面,和兄弟你见过的肯定比不得。”

    厌结解释道。

    刘睿影点点头。

    王域内除了见多识广这个词外,还有句话叫“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”。说的都是差不多的道理,只是不同的圣贤说出来,总结的角度和表述的方法略有不同。

    “这么看来,智集的确不错。起码能领略旁人一辈子都难以领略的风景!”

    刘睿影带着几分感慨说道。

    “正是这样,我才会羡慕他啊!”

    厌结说道。

    他抻了个懒腰。

    在双手举过头顶的一刻,纷纷扬扬的小雪,骤然停了。

    风也顿时清淡了不少。

    没有了风雪,气温骤然降低了很多。

    刘睿影却是都打了个寒战……

    “大漠里干燥,雪一停反而比下雪时冷。这道理我讲不清楚究竟为何,但这么多年都是这样。兴许长兴知道其中的缘由,等会儿问问他。”

    厌结转过身来,刚好看到刘睿影身子一抖,冲他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“无妨,适应片刻就好。”

    刘睿影说道。

    相比于漠南干燥,他更讨厌江南的的阴冷潮湿。

    那里虽然不下雪,看上去四季如春,但那冷气却是从四面八方,像利刃出鞘一般,裹挟而来。穿着再多的衣裳都无济于事,它却是可以一点点的渗透进人的骨头缝里,这种从内而外的凉意,对于不适应的人来说,根本无法抵挡。

    此刻,距离刘睿影打寒战刚刚过去一会儿的功夫,刘睿影却是就觉得自己身上暖和起来。

    干燥大漠上的沙子,把雪的湿气全部吸收,即便温度还是不高,也比南方舒服的多。

    更不用说四周还有许多大铁锅正在“咕嘟咕嘟”的冒着热气炖肉,每一口大铁锅下面都坐落着一个火炉,全都在散发热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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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被这么多火炉包围着,即便是冷也是暂时的。

    刘睿影身子刚舒服过来,斜地里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驼铃声。

    寻声看去,远方的沙丘上,出现了一条黑影,宛如大黑蟒在卷曲着身子,不断前进着。

    驼铃声优雅,并不吵闹。

    但随着声响越来越近,本来围着大铁锅谈笑风生的战师们却都变了面色。

    除了安明之外,其余人等尽皆急匆匆的离开,返回自己的营帐中。

    几乎是风还要快的速度。

    等他们再出现在刘睿影身旁时,每人手上都握着刀。

    “兄弟,说不定今天你要办的事就能有眉目了!”

    厌结看着远方的黑影说

    道。

    “难道来的是白慎不落的人?”

    刘睿影反问道。

    厌结点头,算是承认了刘睿影的说法。

    不过他不知道厌结是通过什么办法辨认出来的。

    只是远远地一道黑影而已,根本看不清来面貌身形,就连到底来了多少人都说不清楚。

    但厌结如此笃定,自然有他的道理。

    “漠南的六大部落,每个部落的驼队和马队配的铃铛都不一样。这声响一听就是白慎部落的。”

    蝴蝶吃完了青口贝,刚好也喝光了杯中的最后一口酒。

    “他们来做什么?”

    刘睿影问道。

    夤夜到此,必有要事。何况厌结早就对刘睿影说够,白慎部落和厌结部落乃是世仇,双方有永远化解不开的梁子。

    “黄鼠狼给鸡拜年,还能是什么好事?”

    蝴蝶指了指锅中正在炖的肉说道。

    肉已熟,但还未软烂。

    负责炖肉的部落中人,把炉灶中的柴火撤去一般,转为小火。还在锅上扣了锅盖,再闷炖片刻,就能彻底软烂。

    黑影近了,刘睿影都听到了骆驼的喘息。

    借着火光,他看清了驼队的身形。

    每个骆驼上都骑着一个人,总共有十三个。

    十三匹骆驼之间,用绳子互相连着,好长一支队伍!

    若不是知道他们来者不善,这还着实是一番风景,值得好好欣赏。

    “白慎盟主今天怎么得空来串门?”

    厌结迎上前去说道。

    虽然仇敌,但双方的矛盾一直没有爆发出大规模的冲突,都是底下的部众们小打小闹,就连战师都没有介入过一人。所以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,起码面子上不能撕破脸,还是得过得去才行。

    “你这里的肉香传出了百里地,把我肚子里的馋虫勾起来了,想来讨口饭吃。”

    白慎从骆驼上一跃而下。

    相比于厌结,他则更要年长些。一身肌肉线条匀称,却有不突兀。站直了身子,要比骆驼还高出一截。

    一头长发略微带些卷曲,胡须应当是很久没有修剪的缘故,极为放肆的朝外喷张着。

    如此一个糙汉子,身上的穿着也极为朴素,根本看不出是个部落的盟主。

    身上唯一不协调的地方,就是他的手。

    和身形比起来,白慎的手有些太小了……

    手掌很窄,掌心很薄。

    虽然对刘睿影来说,这双手还是很大,但放在他的身上却又一种说不出的奇怪。

    随着白慎下了骆驼,驼铃声渐渐停止。

    骆驼却是比马还要听话。

    主人离开之后,全都乖乖的原地卧下,微闭着眼睛,长长的睫毛覆盖下来,一动不动。

    “我这点烂肉,还能如你的眼?”

    厌结玩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但却一点让其走进部落营地的意思都没有。

    再不清楚对方来意的情况下,厌结也不敢冒险。

    尤其是今夜。

    整个厌结部落刚发生了开天辟地的大事,死对头却是就找上门来。

    白慎笑呵呵的看着厌结,没有理会他的揶揄之词,反而闭上眼睛,用力的吸溜着鼻子。闻了好几下,才睁开眼睛说道:

    “不行啊,还缺了点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缺了什么?”

    厌结问道。

    白慎一挥手,身后走出一人,递给他一个布包。

    刚一打开,刘睿影便闻到了气味。

    是花椒。

    王域内极为平常的调料,但在漠南却是极为罕见、稀缺的东西,尤其是入了冬。食材通常都是白水煮熟,只放一点咸盐。仅仅是能吃而已,没有任何味道。

    蛮族中人早已习惯,也没有什么挑剔之心。

    当然,若是有的话更好。

    毕竟谁都不愿意吃没有味道的食物,尤其是肉。

    虽然食能饱腹是很好,但仅仅只是填充肚子的话却就苦了嘴巴,这两样缺一不可,嘴巴长期没滋没味,使得人整个感官都受到了影响,虽然不面黄肌瘦,可也眼神暗淡,唇无血色。

    “多谢白慎盟主!”

    还不等白慎说什么,厌结就开口谢过,还把随他来的一众人等请进了营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