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5200 > 穿越小说 > 我在明末有套房 > 第八章死也不让你得逞
    第八章死也不让你得逞

    手中有粮,心中不慌。

    随着全旭把一百袋米和面运过来,灾民的情绪稳定了下来,按照吩咐,各司其职。

    砍柴的继续砍柴,挖土的挖土,做家具的做家具,一切都是有条不紊。

    三娘似乎有领导人的天赋,十几个妇女加上孩子,足足小三十号人,被她支应得团团转。

    她似乎发现全旭有洁癖的习惯。

    天地良心,全旭是真没有洁癖,只是他实在不习惯那种虱子满头爬,满身污垢,连皮肤都看不出来颜色的脏。

    三娘让这些妇女进入大院的第一件事,就是在露天的空地上,支起简易的灶台,无论是炒锅、不锈钢蒸锅、或者水壶,包括一只不锈钢桶,都被拿来烧雪水。

    众妇女七手脚,在靠近篱笆院墙与柴堆的位置,搭建了一个小棚子,面积不大,也就十向个平方的样子,这个棚子以树桩当作围墙,严严实实。

    那些女人和孩子,分批进去洗澡,洗完澡的女人和孩子,都换装了崭新的劳保服,穿着劳保棉鞋,再外面披着军绿色的大衣,带着火车头棉帽,看上去仿佛回到了八十年代。

    然后,全旭就过上了衣来伸手,饭来张口的日子。

    西屋被三娘改造成独立的厨房,辛方氏和她的女儿丫丫,则端着做好的早饭,送到了主屋的客厅里,摆放在那只茶几上。

    全旭望着面前的四样小菜,分别是红烧鸡块、素炒冬瓜、西红柿炒鸡蛋还有火腿,一碗粘稠的米粥。

    全旭有些奇怪,炒鸡蛋这道菜在中国已经有了将近一千多年的历史,而且三娘也见过他如何做,辛方氏会做并不奇怪,可关键是这道红烧鸡块,金黄色的鸡块冒出诱人的香味,各种配菜烹煮成在一锅之中,看起来却丝毫不显杂乱,浓浓的金红色鸡汤包裹着鸡块,让全旭都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。

    收集免费好书关注v.x书友大本营推荐你喜欢的小说,领现金红包!

    看着三娘在外面忙碌着,全旭朝着一旁的丫丫道:“去把三娘叫来!”

    此时的丫丫居然穿着一件劳保服,不过,明显是被手工改成合身的款式,非常便利,她朝着全旭微微一福,慢慢退到屋外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,屋外传来三娘的声音:“相公,您先吃饭,我吃过了!”

    全旭无奈,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鸡肉,吃到嘴里,鲜美的鸡汤当先在嘴里化开,浓而不腻,鲜味和香味不知被什么香料提升到了极致,轻轻咬开鸡肉,肉质鲜嫩爽口,细细嚼过之后咽下,唇齿留香。

    “我去,不错啊!”

    全旭也不是没有见识,五星级大酒店他也去过,西餐厅或者说什么法国菜,对于他而言,并不算陌生。

    然而问题是,这道红烧鸡块,虽然是后世寻常可见的一道菜,却做得非常有水平,简直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全旭这一顿早餐吃得非常惬意,酸甜可口的西红柿炒鸡蛋,厚味实足的冬瓜,米粥熬制得恰到好处,他的胃口大开,一口气吃光了满满大碗米粥,那道红烧鸡块也被干掉了一半。

    “太享受了!”

    全旭刚刚放下筷子,舒服的躺在沙发上,打着饱嗝。

    丫丫悄悄走进来,朝着全旭施礼:“老爷,要不要撤下去?”

    “好的!”

    丫丫非常熟练的收起碗筷,将剩饭剩菜端走,不一会儿,又端过来一杯热茶。

    全旭小抿一口茶,如果茶叶不是他从后世八块钱一斤买过来的,估计味道会更好。

    全旭发现丫丫就站在全旭身后,一副随时听候吩咐的样子。

    全旭起身走到门口,丫丫也跟着过去。

    这样让全旭有点不习惯:“那个啥,丫丫,你没别的事吗?”

    丫丫的眼睛慢慢的红了,仿佛快了哭出来了:“老爷嫌弃丫丫碍眼?”

    “没有,没有!”

    全旭摆摆手道:“你不用跟着我,需要你的时候,我去叫你!”

    丫丫这才退下。

    全旭走到院子里,却见院外密密麻麻聚集了足足上百号灾民,都是拖家带口。

    三娘看到全旭过来,急忙跑过来:“相公,辛嫂的手艺不错吧?”

    “嗯,不错!”

    全旭有些好奇的问道:“这个辛嫂是什么来历?怎么会有如此厨艺?这可不像是普通农村妇女!”

    三娘叹了口气道:“我们杞县辛庄酒楼,就是她男人的产业,他男人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,吃官司,家破人亡,去年她就逃来了,要不然坟头该长草了。”

    全旭点点头,这时他发现外面的灾民正在用全旭的铁锨,开始清理积雪,挖出一条条壕沟,他有些奇怪的问道:“这是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相公,你不是说要扩建宅子吗?”

    三娘微微一愣,不解的望着全旭道:“他们就是按照你的要求,扩建宅子啊!”

    “这……”

    全旭没说话了,这些灾民还是真够可以的。

    冰硬的土地,坚硬似铁,可是他们却有的是办法,先砍伐木柴,放在地上燃烧,等火堆把冻土融化了,他们这才往下挖土。

    几百斤重的大树桩,被他们弄成了打夯。

    这座房子距离官道怎么也有一百多步远的距离,这么冷的天气,灾民没有办法在外面居信,他们在空地上搭建了几十座小木屋,或者是地窝棚。

    全旭看着这些灾民的挖出来的地基,似乎不是建房子,简直就是在建一座城堡,地基的长度至少在二百步开外,宽度一百多步,这么下来,那岂不是占地面积超过两三万平?

    小娘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全旭:“相公,是不是小了?”

    全旭苦笑:“不是,就这么干吧!”

    全旭在寻思着未来,光靠爱发光,那毕竟不长久,虽然他有六千多万的黄金,可是架不住这边就是一个无底洞。

    昨天才三四十号灾民,今天就有一百多人,明天肯定会更多。

    一万斤粮食足够三十多人吃上半年,可是一百多人呢?一千多人呢?

    这些粮食和棉衣,已经花掉了全旭十几万,他别说只有六千多万,就算有六个亿也养不活明末这么多灾民。

    按照历史的正常走势,明末的灾民会数以万一。

    必须让明末这边有产出,就算没有暴利,至少可以保证收支平衡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全旭顿时有了主意。

    他与洪海洋准备在后世开一个影视公司,当然这个公司目前还是空壳一只。

    全旭骗洪海洋说是以道具入行,其实这是他纯粹扯淡,只是准备借洪海洋的手,打着做道具的名义,在后世生产制造铠甲和各种兵器,运到明末自保。

    明朝什么最值钱?

    值钱的东西自然很多,比如各种瓷器,哪怕民用瓷器,也是文物,如果运气好弄到官窑瓷器,那就可以赚到一大笔钱。

    全旭望着罗世明道:“罗哥!”

    “哎呦,东家,你要折煞小底!您叫我世明或者老罗都行!”

    “那好吧,老罗,你去外面问问,有没有识字的,有没有会手艺的!”

    其实全旭还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,毕竟明朝不是后世,在明朝读书人地位高,哪怕灾情再严重,也影响不到他们,更何况只要读书识字,无论如何能找到一口饭吃,不用颠沛流离。

    不多时,罗世明带着十几个男人走过来。

    “东家,他们来了!”

    全旭望着这群灾民,微微皱起眉头,这些人长得五大三粗,肌肉发达,让全旭都有点自卑,怎么看也不像是读书人的样子。

    全旭望着众人道:“你们一个一个说,都有什么手艺?”

    “俺叫牛结实,俺会打铁!”

    全旭返回屋里从背包里掏出笔记本和笔,再次来到众人面前,一边记录着,一边说道:“下一个!”

    “俺叫郭富贵,俺是木匠!”

    他突然指着房间的门和窗户道:“这就是俺打的,东家还满意吗?”

    全旭回头,昨天夜里他还真没有仔细看,现在望着过去,这才发现,门普普通通,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,关键是窗户,窗户分为两层,外面就是一屋薄木板,既可以挡阳光,也可以挡风寒。

    里面的窗棂,则是用镂空雕刻着花鸟鱼虫,手艺非常了得。

    关键是速度还不慢,从全旭离开到回来,也就是十几个小时的时间。

    “满意!”

    全旭又问道:“下一个!”

    “俺叫杜亮,俺是石匠!”

    “俺叫袁世卿,这是小儿袁宗第,识几个字!”

    听到这话,全旭的头瞬间抬起来,直视着袁世卿身后的袁宗第。

    袁宗第此时堪堪九岁,黝黑的小脸,满眼惶恐和迷茫,他似乎非常害怕全旭,躲在他爹袁世卿的身后。

    全旭的脑袋中马上浮现关于袁宗第的资料。

    袁宗第,李自成部将,南原突围十八骑之一,商洛养兵的主力,会师西安,大顺建国,受封绵侯,右营制将军。李自成死后,坚持抗清,夔东十三家军的一支,永历五年,永历帝下诏敕封袁宗第为靖国公。

    永历十八年1663年,清康熙二年兵败被俘。永历十八年1664年,清康熙三年十月十二日于巫山县遇害。

    袁世卿非常不解,全旭一直盯着他的儿子袁宗第看。

    袁宗第有什么好看的?

    袁世卿作为父亲,不得不承认,袁宗第并不算好看,只能算端正,毫不特点,虎头虎脑,仅此而已。

    可是,全旭的目光自从他报出家门以后,一直没有移开。

    全旭的脸上一会儿纠结,一会儿赞叹,一会儿惋惜,他的目光让袁世卿感觉有些发毛。

    突然,袁世卿脑袋中闪过一个可能。

    自明武宗以后,明朝同性之风大盛,盛于江南而渐染至中原”。是以明人多称男风为“南风”,有时亦称男妓卖淫场所为“南院”。

    就如同张岱诗中所写:“亦船亦楼,名娃闺秀,携及童娈,笑啼杂之,环坐露台,左右盼望……

    袁世卿的脸色大变,他牵着袁宗第的手,渐渐往后退。

    全旭看着袁世卿和袁宗第要跑,终于醒悟过来:“站住!”

    全旭不说这话还好,一说袁世卿更加害怕,他急忙朝着门外跑去。

    全旭顿时大急:“拦住他,别让他跑了!”

    罗世明站在门口,扬起手中的扁担就是一下子。

    袁世卿与袁宗第倒在地上。

    罗世明直接扑上去,一把抓住袁世卿的衣领:“好小子,还想跑!”

    袁世卿一看跑不掉,就朝着袁宗第大吼道:“黑娃,快跑!”

    袁宗第还没有弄明白过来什么事,这时三娘与几名妇女过来,袁宗第再想跑的时候,已经晚了,三娘伸手抓住了他的胳膊,如同铁钳一般,让他动弹不得。

    “啊……”

    袁世卿想到即将面临的下场,不尽悲从心中来,他捂着脸呜呜的哭了起来。

    全旭感觉莫名奇妙。

    袁世卿简直是后悔死了,他其实并不是灾民,而是陕西商南的商贾,秋天的时候,带着儿子前来南阳见见世面,结果在南阳伏牛山的时候,遇到了山匪,不仅仅财货被抢,就连身边的伙计,护院都被杀光,若是家仆拼死掩护,他们爷俩根本就跑不出来。

    后来,人虽然逃出来了,可是身无文分,只能跟着灾民一路北上。

    袁世卿准备找一个轻便的工作,赚点盘缠,谁知道遇到了全旭这么一个老玻璃……

    全旭望着袁世卿道:“你跑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能跑,不跑岂不是让人得逞了?”

    “我得逞什么?”

    全旭感觉这个袁世卿脑袋有病。

    袁世卿看了看儿子,扑通一声跪在全旭面前,声泪俱下:“公子,你就行行好吧,放过小儿,若是你要,你就要老朽吧!”

    三娘听着这话,仿佛明白过来了。

    她看着全旭的目光有些幽怨。

    怪不得她与全旭睡了两个晚上,全旭对她一点动作都没有。原来全旭好这一口啊!

    全旭也不是白纸,随着袁世卿一边哭,一边求饶。

    众人都明白过来,原来全旭好男风。

    所有的男人,包括罗世明都退到全旭三步之外。

    全旭真是欲哭无泪,他真是黄泥抹进裤裆,不是屎也是屎了。

    全旭捂着脸,仰天大吼:“我,尼玛,比窦娥还冤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