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5200 > 都市小说 > 从火影开始的万磁王 > 第247章 我要同你比打枪,就赌我的命
    真刀真枪打起来,既分高下也决生死那种,罗克自认有7成胜算,但绝不可能如此之快就获胜,大概率要打上一两天才能分出胜负,决生死可能要更久。

    但双方约定的是,谁先用剑击伤对方就算赢,按照传统武术点到为止的规矩,香克斯已经输了。

    胸部被洞穿,只能算一点小伤,对战力影响并不大,如果这是生死战,那从一开始就负伤,固然会影响香克斯的状态,但如果说香克斯就此陷入绝对劣势,那就有些夸张了。

    可惜这不是生死战。

    piu~

    二十五米长的剑刃又闪电般收回剑柄之中,仿佛刚才根本无事发生过。

    香克斯咳出一口鲜血,眼神错愕望向胸部的伤口,宛若置身梦幻。仍旧不太相信的样子,抬起手轻抚伤口。

    开始了吗?

    已经结束了。

    我还没出招呢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种种不可置信的念头在香克斯心头闪过过,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做什么?

    怅然若失,百般悔恨,香克斯心中五味杂陈,就如同z舰队覆灭后的英国首相丘吉尔。

    二战初期,各国疯狂发展海军,迷信战列舰。日德意组成轴心国,英美联合在一起对抗轴心国。

    为了支援远东战区,大嘤派出以威尔士亲王号战列舰、声望号战列巡洋舰为首的z舰队远赴新加坡,对抗小日子过得不错的日本海军。

    z舰队出击前,英国首相丘吉尔说:我们要去自找麻烦了。就像香克斯折返罗格镇护下贝克曼和艾斯一样。

    结局众所周知,z舰队于马六甲海峡全军覆没,被日本的航母吊锤,宣告着大炮巨舰时代的终结不可避免。

    事后,丘吉尔说:不知有多少计划、希望和努力,随着那两艘战列舰一同沉入了大海。

    香克斯同理,无数种事后计划,无数猜测,无数应对方式,都随着罗克这风骚的一剑而烟消云散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事,香克斯完全不明白,自己怎么会输,而且还输的这么莫名其妙。

    围观的吃瓜群众也一剑茫然,刚刚发生了什么,不是说好要来一场龙争虎斗么?

    都特么准备好花生瓜子矿泉水,搬来小马扎坐好准备观战了,结果牛批哄哄的红发香克斯瞬间白给?

    “噫,我明白了!”

    艾斯一番沉思,若有所悟,忽然惊声欢呼,发觉了其中奥秘。

    包括香克斯在内,众人齐齐望向艾斯。该死的畜生,你明白了甚么?

    “香克斯,从始至终都被罗克老师算计在内。”

    不堪被围观的压力,艾斯连忙解释道:“事实上也不能说是算计,老师在战斗开始之前就提醒过香克斯。

    原力是存在于万物万象之间的力量,理论上只要原力够强,就可以操纵一切,香克斯还是输在了太过轻敌。

    二十米的距离,与之前的情报,让香克斯对老师产生了极为片面的印象,并没有提高对原力的警惕,只认为老师不过是一名平平无奇的绝顶大剑豪。

    如果我没看错的话,在老师刺出那一剑时,香克斯想要使用手中的剑来格挡,却没有成功。

    香克斯的剑,在那时应该已经被老师控制了。”

    原来如此,香克斯恍然大悟,悔恨莫及,说起来还是吃了对敌人不够了解的缘故。

    “太卑鄙了吧!”红发海贼团的狙击手叫骂出声。

    “不,这是计谋。”

    本·贝克曼摇摇头,悔恨道:“说起来,香克斯会中计,我也算是一个帮凶。”

    香克斯武装色造诣极高,不过他是用剑的,即便是使用防守反击战术,也是攻大于守。

    将全部武装色与精力凝聚在剑上,能够显著提高攻击力。对于剑客而言,攻击力的优先级要远高于防御力。

    香克斯即便是与鹰眼交手,也不会使用武装色护住全身,只会在关键时刻加强个别部位的防御力。

    而本·贝克曼对香克斯说:罗克是比鹰眼攻势更凌厉的剑豪,直接就让香克斯潜意识里把罗克当做普通大剑豪对待。

    贝克曼的提醒,限制住了红发的思维。

    “那么按照之前的约定,艾斯就由我带回海军了。

    至于你这条手臂……”

    罗克端倪着红发仅剩的手臂,寻思着要不要现在就给他卸下来。

    “不,还没有结束!”香克斯突然出声,打断了罗克的思考。

    罗克眉头微皱,表情不悦:“怎么,你要反悔?”

    毕竟是仅剩的一条手臂,也不是没有反悔的可能性,罗克早就有了红发反悔的应对方法。

    先火并一场,之后买水军买新闻版面报道香克斯出尔反尔的事迹,把香克斯的名声搞臭。

    “一条手臂而已,没有什么可反悔的。但艾斯的未来,还没有真正决定。”香克斯意有所指。

    罗克挑挑眉毛,回忆香克斯刚才说的话。

    “没错,艾斯的归属问题还没有决定。”

    本·贝克曼此刻也察觉到,香克斯方才的言语有很大的周旋余地,玩起文字游戏:“香克斯说的是,艾斯的归属问题以同样的方式决定。

    但没有说,刚才的决斗,可以同时决定红发的手臂以及艾斯的归属问题。

    也就说,这是两场分开来的决斗,上半场是你赢了,下半场还没有开始呢。”

    罗克食指轻点太阳穴,沉思片刻,貌似确实可以这么解释,但无论如何,香克斯一条手臂算是拿下了。

    “并且,方才并没有约定,第二场决斗的人选与项目。”

    本·贝克曼一步踏出,走入现场之中,枪指罗克,战意昂扬:“所以,第二场就由我来做你的对手,并且,我还要加注。

    香克斯以自己的手臂代替我的性命作为赌注,然后输给了你。也就是说,现在我的性命的归属权,在我自己手里。

    我要以我的命作为赌注,赌被你赢过去的香克斯手臂。

    你赢,香克斯的手臂,我的性命,全部都是你的。我赢,你就要交还回来香克斯手臂的所有权。”

    “贝克曼……”这次轮到香克斯劝解贝克曼了。

    “不要再说了!”

    贝克曼伸出一只手,打断香克斯的话语:“众所周知,我是你的左膀右臂,是可以代替你失去的那条手臂的存在。

    一条手臂是输,两条手臂也是输,索性就玩一把大的!”

    贝克曼清楚香克斯的性格,说出的话轻易不会收回,再荒唐的赌约也会履行。

    让香克斯毁约的难度很大,那就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了。

    “政委……”吃瓜群众桃兔有些心动。

    反正第二场都要打,不如赌得再大一点。输了,无非就是把赢过来的输回去。

    可如果赢了,这就是大功一件啊!

    香克斯没有了手臂,本·贝克曼丢了性命,红发海贼团名存实亡,四皇秒变三皇。

    属实让人有些心动熬。

    “稳赚不赔,我没有拒绝的理由。”罗克耸耸肩。

    亚达贼,第一步成功了,答应就好。

    本·贝克曼眼神闪烁,又补充道:“那么,第二场我们就比枪法。

    你我都蒙上眼睛,以艾斯站定的方向为中心,各自朝相对的方向走出五十步,走完五十步的人,将获得开枪朝另一个人射击的权力。

    反悔者、摘下黑布者、五十步之后移动脚步者、先被对方的子弹击中者,则被判负。”

    这比的不仅仅是枪法了,还有见闻色霸气的掌握程度,以及心理战术的应用,这三者恰好是本·贝克曼的强项。

    而罗克又亲口说过:绝地武士使用的是原力,并非霸气。

    并且之前的交手也证明,罗克并没有直接影响武装色霸气的手段,而本·贝克曼的来福枪,恰好就是使用实质化的武装色替代子弹。

    这把稳了,不可能会输的!

    卑鄙!

    本·贝克曼说出规则后,桃兔才醒悟过来,中了这驴脸的大b当了。

    人的精力是有限的,罗克政委剑术通神,即便是同样精通枪法,也不可能赢过本·贝克曼这种职业选手。

    “没有问题。”

    罗克一口应下,随手从斗篷中摸出来一把罗砂特制版沙漠之鹰,“咔咔”两下子弹上膛,问道:“什么时候开始?”

    罗克答应的如此爽快,反倒是让本·贝克曼猝不及防。第一反应就是:一定有诈!

    这是来自一个同样聪明的人的直觉。

    不信任的眼神落在罗克手中的沙鹰之上,本·贝克曼下意识怀疑这把枪有问题:“我要验一下你的枪。”

    罗克直接把枪丢给本·贝克曼。

    入手极沉,似是用特殊金属打造而成。本·贝克曼检查片刻,没发现什么问题,握着沙鹰随意朝旁边的空地开了一枪。

    突如其来的强大后坐力险些让本·贝克曼脱手,从枪膛飞出的子弹以25倍音速的初速度,半秒钟不到飞到码头,直接打穿了雷德·佛斯号的船侧护甲。

    罗克的手枪,那自然是有古怪的。事实上,这是一件微型化的超电磁炮,各个部件、子弹,都由钛、钨、铬等高强度金属组合成的合金制成。

    施加给子弹动力的不是火药,而是电磁力。每一颗特制子弹中都镶嵌有一枚极微型星核,用以储存能源,以保证无法驱使电磁力的人,也能拿着这把枪大杀四方。

    大玩具罢了。

    本·贝克曼吞咽一口口水,这枪可真踏马的带劲,就连自己准备不足的情况下,都有可能被一枪打穿武装色护甲。

    但是除了威力邪门的大、子弹速度邪门的快之外,这枪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,平平无奇。

    本·贝克曼把枪还给罗克,恋恋不舍,眼神中有些泛酸。

    检查完毕,下半场决斗正式开始。

    作为“你们不要再打了”的核心人物,艾斯被叫到中间,充当标杆。

    罗克与本·贝克曼分别使用黑布绑住眼睛,各自背对着艾斯,一个面向南,一个面向北,两人的枪都各自插在了腰上。

    没有人喊开始,两人几乎是同时向着前方踏出一步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屏气凝神,不想因为自己影响两人的状态。

    这不仅是枪术的博弈,也是心理的博弈、见闻色霸气的博弈。

    眼睛被黑布遮蔽,本·贝克曼依旧可以使用见闻色霸气感知周围的一切,罗克同理,电磁力放出,罗格镇尽在掌握。

    第二步、第三步……第三十步……

    前三十五步,双方走的都很慢。决斗就是要沉得住气,谁先紧张谁就输了。

    踏出第四十五步时,本·贝克曼额头渗出冷汗,在他见闻色的感知中,罗克几乎是同时与他踏出第45步。

    前30步,是本·贝克曼听罗克的脚步声,让自己的脚步与罗克保持一致,无论是步频还是每一步迈出的距离。

    30步后,本·贝克曼就有意打乱了迈步的频率,然而双方依旧是同时踏出每一步,踏出的距离也相同。

    这就证明哪怕没有见闻色,罗克依旧有其他感知方法,本·贝克曼知道,这次真的遇到对手了,心理战上的对手。

    但是没所谓,枪术上本·贝克曼有绝对的自信。

    50步之后,移动脚步者就会被判负,这就意味着只能走50步。为了保证命中率,一定要提前至少一步转身、调整姿态。

    最后几步才是最关键的。

    第47步,罗克与本·贝克曼的步频突然从极慢转变到极快。

    妈惹法克,我就知道你会抢攻,幸好我也是这么想的。

    本·贝克曼心中叫骂一声,踏出最后几步,转身、调整姿态、拔枪,一气呵成。

    枪口指向被见闻色霸气锁定的罗克,手指扣在扳机上的瞬间,本·贝克曼险些一口老血吐出,止住手上的动作。

    因为不想打扰两人,艾斯依旧停留在原地,打算等最后几步时再悄悄离开这里,熟料两人最后几步突然就加快了步伐。

    来不及离开的艾斯,恰好就挡在了两人的正中间,再标准不过的三点一线,没有丝毫偏差。

    只要有一个人开枪,那倒下的肯定就是艾斯。

    本·贝克曼迅速冷静下来,思考对策,此刻不仅自己没办法开枪,对方也是一样的,胜负会在艾斯移动的一瞬间决定。

    就看谁的枪法更高,感知能力更强了。在艾斯移开半边身体开枪的人,一定能赢过在艾斯完全移开身体时才开枪的人。

    然而……

    “嘭!”

    与本·贝克曼同时转身,同样被艾斯遮挡住的罗克,在艾斯还没有动时,极其果断甩手就是一枪,没有丝毫犹豫。

    特殊合金子弹以二十五倍音速的速度出膛,在空中划过一道曼妙的弧线,其弧度堪比罗伯特·卡洛斯踢出的那个反物理学弧线任意球。

    子弹绕过了艾斯,而后贯穿本·贝克曼的胸膛,凄美的血花绽开,那种美是绝没有任何事物能比上的。

    当痛觉传达到本·贝克曼的大脑时,他才听到了枪声。

    什么情况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