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5200 > 都市小说 > 盛唐小炒 > 第九十四章 女将
    “他阿娘,出生于岭南道,岭南白州庞家。”

    “不知你有没有听过。”

    “我初到岭南道入伍的时候,得了个伙长的位置。那时候,我的上头,就是她。一个女人当了队正,领三伙五什长,在全是老爷们儿的军营里,不多见。”

    “原先,我以为不过就是仰仗着她阿爷在军队中的地位功绩,任性妄为的谋得这么一个差事,心里便一直有不平。”

    “我这人平常又好饮些酒,这人喝了酒,脑子里想着什么嘴里就没个把门儿的,一股脑全说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你猜怎么着?”

    赵九曲像是想到了什么滑稽开心的事情,脸上露出好笑又自嘲的笑容。

    “我迷迷糊糊地被人按在地上,灌了一大桶冷水,灌得我呀,喝的那点马尿全他妈的吐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结果一睁开眼睛,就看到我们这位队长站在我面前,就这么看着我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她就问我醒没醒。”

    “好家伙,谁被灌这么桶子水还能不醒的?再说了就是不醒,看见她那模样,吓也吓醒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一边说着醒了醒了一边从地上爬起来,脚都还没站稳呢,那姑奶奶就把我惯使的那把刀丢了过来。”

    “说要和我打一场。”

    “哎小丫头,你猜猜谁赢了?”

    看着赵九曲摆明了已经写在脸上的答案,白锦儿尴尬地笑了笑。

    “我当时真没想到,一个女人打架能那么厉害。她手上那杆子枪给我抽的,那叫一个疼啊。我回去脱衣服一看,好家伙,背上全是枪杆子抽出来的一条一条的印记。”

    “这家伙怎么这么牛啊,”

    “当时我脑子里想的全是这个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也不知怎么回事儿,我啊,是越看她越顺眼。她骑在马上拎着枪冲锋时候的样子,她穿着褂子扎着马尾骂那些油子时候的样子,她提着铁鞭操练那些新兵蛋子时候的样子,”

    “我越看是越他娘的喜欢,我就想着,只要能把她娶回家做媳妇儿,就是用枪杆子抽死了,”

    “也值!”

    “那,那赵都尉和夫人,是怎么成的?”

    风吹过长长的梨花巷,有些凉意落花似的飘了下来,落在行人的肩头上。

    “这事儿,还真得多亏了我老丈人老丈娘了。我老丈可是个明眼人,知道我这个人老实没有花花肠子,支持我追她闺女。在我死缠,啊不对,在我的真心感动下,她总算是愿意嫁我了。”

    “赵都尉的老丈原先就认识赵都尉吗?”

    “不啊,”

    “那他怎么知道......”

    “噢,嗐,我在他家干了快一年的活儿,还能不知道吗?”

    “哦......”

    白锦儿明悟地点点头。

    “后来我俩在白州成了亲,也都任了提拔,成亲没几年日子,她就怀了那臭小子。”

    “哎哟怀的时候就折腾的够呛,生的时候更是差点把屋顶的掀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见过一个即将做阿娘的人手里拖着把刀,喊着再生不出来就把自己儿子剁了的么?”

    “......没见过。”

    “可不是了。不过你别说,这么一吓还真管用,那小子在他阿娘肚子里待了快三个时辰,好家伙这么一吓,呱唧就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得,刚刚还喊打喊杀的婆娘,才一看见自己生的这大胖小子,哪里还记得自己说过的那些气话?抱怀里啊死活不撒手,我去那儿要了半天,才要了回来。”

    “结果在家待了一个月多点儿就待不住了,非要回军里,”

    “你说又不是少她一个人不成,怎么就那么急着,连娃儿都不想得带了。不过,我当时娶她回家,也就没打算着她能乖乖留家里相夫教子的,我喜欢的就是她那个样子。”

    “毕竟,她老人家职位可还比我高着呢。”

    “没办法,我们只好给臭小子找了个奶娘,麻烦着老丈娘帮忙看着教养着。”

    “那小子啊不知是不是因为他阿娘怀着的时候还喜欢舞刀弄枪的缘故,自打生下来力气就大的跟牛似的,三四岁就想着拖着家里的兵器走,老丈娘怕给他伤着了,便想法子藏着,”

    “好家伙,藏着哪儿都能给他翻出一两件来。”

    “我当时就觉得,行,这小子不错,是我的种,”

    “以后肯定是个当兵的好材料。”

    白锦儿看着赵九曲脸上流露出无形的得意,不不由得也为面前这个壮年男人的简单心情感染,抿嘴轻笑。

    “看得出来,看得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那后来呢?”

    “后来?”

    “没有后来了,”

    “他外祖父外祖母都死了,”

    赵九曲轻轻地说,

    “和他阿娘一起,都死了。”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“咸亨初年四月,吐蕃兴兵攻我大唐十八州四镇,”

    “白州就在里面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没守住,”

    “丢了。”

    “府中精锐尽皆战死,我那年过半百的老丈人和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丈娘,也死了。家里有几个忠心的老仆,用命保着臭小子到我们夫妻面前。”

    “我本来也该死的,”

    “我娘们儿分出一小支身手好的给我,叫我往治所跑,求援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她什么意思,我本来不想去的,可她指了指臭小子,又指了指她身上的令牌,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,军令大如山,只要你是兵,你就得听令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孩子才五岁,”

    “他要活下去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我走了,我带着陈都尉的信,和那一小队人,带着臭小子走了。”

    “一路上我们躲避着敌人的追击,直奔广州去。粮食不够,我剩着自己的大部分给了臭小子,生怕他熬不过这段路。”

    “臭小子总问我他阿娘在哪儿,我不敢说啊,我不敢告诉他,我自己都不敢去想,他阿娘阿翁他们现在在哪儿。我只能告诉他,等把东西吃完了,就能见到阿娘了。”

    “他很听话,每次这样我这样说就不闹了,乖乖地把手上的东西吃光,”

    “直到最后我们到了平安的地方,我都这样一直骗他。”

    “他每次一想自己的阿娘,我便叫他吃东西,久而久之,他也不和我提这件事情了。”

    “直到朝廷派兵击退吐蕃,收复白州的时候,我自己一个人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找不到她的尸骨了。”

    “城中民居均付之一炬,我不知道她死在哪儿,连为她收尸都做不到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,我便调离了白州,来了先后去了几个地方,最后定居这儿。”

    “我还在找她,”

    “这么些年了,我还在找她,”

    “我拜托着白州的朋友和曾经的同僚,请他们清理战骸的时候,帮我寻一寻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吗丫头?”

    “不是我不愿告诉他,他阿娘在哪儿,”

    “我也不知道啊,”

    “她现在在哪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