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5200 > 都市小说 > 凝香知镜欢 > 第九十四章 一千零一个夜晚
    我依言点了一份,奶茶很快就上来了,小抿一口,有浓郁的辛香料味,我万万没料到“奶茶”这种甜蜜饮料是这个味道,奶确实是奶,茶确实有茶,但还有一种浓郁的复合香料气味。

    “怎么样?”他问。

    “唔——味道有点怪,不过还好。”

    “我读大学时看了一部电影,对印度底层社会产生了很浓厚的兴趣,于是暑假期间一个人背着包就去了,还特意只带了很少很少的钱。”

    “我还没去过印度呢,不过很喜欢在网上看他们的视频,觉得他们的市井生活和乡村很有趣,落后、物质不丰富,但是很真实。”

    “因为种姓制度,印度贫富差距极大,我在那里见到了从来没有的画面。在那以前,我以为被不如自己的人践踏尊严已经是羞耻,因为已经习惯于做人群中最优秀的那一个,除非对方比我优秀、强大,否则,休想我认可他。”他说出这话时,脸上一丝骄傲都没有。

    “结果发现,所谓的为了生存而抛弃尊严,比你想象的要残酷得多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我故意穿得十分破烂去探访贫民窟,里面到处都是肮脏的垃圾和污水,苍蝇横行,正当我偷偷拍照时,被一个坐在门边的小女孩叫住了。”

    “她发现了你是外邦人?”

    “对,然后,她就问我,要不要嫖娼。”

    “和我猜的一样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猜到的?我当时想向她了解关于贫民窟生活的内容,便和她攀谈。她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,我想着她也许是帮家里的姐姐招徕客人之类,没想到她自己就是妓女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呢?最后你把人家上了吗?”

    烤肉上来了,串在不锈钢长签上,还滋滋地冒着油。

    我拿叉子戳了一大块肉咬了口,辛香味在口中发散,好好吃。

    “当然没有。我给了她两个钟的钱,让她告诉我关于这里的生活,临走时她大概是觉得不好意思,泡了一杯奶茶硬要给我。说实话,真的很难喝,齁人的奶精、索然无味的茶沫、已经受潮的香料,但这却是她平日里不舍得喝的美味饮料。”

    新上桌的鹰嘴豆装在刻花黄铜盅里,异香扑鼻。黄米饭也随之上桌,放在边沿的盛饭勺,铜柄上甚至还装饰了一颗绿松石。

    “一杯普普通通的饮料,我因为不爱喝就放在一旁,浪费掉也不心疼,却是别人珍而重之的美味。”我愧疚地将那杯奶茶拿回自己手边。

    林夕遥笑了,“我只是和你讲旅游见闻,不是这个意思,不合口味别硬喝。”

    “每次听到这些事,我都很惆怅。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个词,叫悲天悯人。我不觉得自己有那么高尚,可……就是那种感受。”

    “因为你善良。”他毫不避忌地夸赞。

    “我不觉得自己善良,还总是祸害其他人。可能是因为知道像你和方刈这样的人怎么生活,知道社会规律就是如此,我也不是圣人,没有本事去改变什么。而且改变得了一时,改变得了一部分人,等时光易转,照样会有另一部分人为之付出代价。所以——才感受到无奈悲凉吧。”

    “嗯,这是现实。”他盛好一碗黄米饭,浇上鹰嘴豆和鸡肉块,推到我面前,“吃吧。”

    窗外的庭院沐浴在傍晚的橘色夕阳中,大理石建造的拱门和廊柱外,高大的阔叶乔木和密密重重的热带花草点缀其间。更有一座小型喷泉,水柱唰哗哗地涌动,阵风吹过时,洋洋洒洒的细密水雾,落满了半个金碧色庭院。

    一千零一个晚风呢喃的夜里,恐怕也是这般景致吧。

    “怎么不吃了?”林夕遥轻声问。

    “啊,”我回过神来,“外面的院子,好漂亮。”

    他转头望了两眼,顺便吃了一口土豆,“嗯,傍晚是挺漂亮。”

    蜂蝶被甜蜜的花香引来,徘徊在大都市难得的碎金色梦里,即使被飘然而至的水雾沾湿了翅膀也毫不在乎,仿佛那只是它们身上镶嵌的星星钻石。

    记得去年春天时,叶言在庄园里种了无数的鲜花和果树,也是这般引来蜂蝶流连忘返,猛然惊觉,竟然已经一年过去了。不知道那里的天气是否依然如去年湿润,不知道花园中可有新建什么亭台楼阁,不知道——夕阳西下之时,他养的那群眼斑绚烂的南美凤蝶,是否仍旧记得回去的路?

    不知道再过上几十日,那尊“阿狄丽娜”,是否仍会在午后变成“我”呢?

    春天明明是发生的季节,辛香料也该让人胃口大开,可我的食量仍旧少得可怜,好像是……从心里就被暗示了不要吃得太饱。

    可是满桌佳肴真的很香,我坐到林夕遥身边,靠在他肩上要他喂我。

    “多大人了,还要喂。”他戳了一块甜椒烤肉送过来,“这个吃不吃?”

    我咬了甜椒和肉,慢慢咀嚼了好一会儿,咽下了,才回答:“没有胃口,但是想吃,你喂我我才比较吃得下。”

    大概是被认可了自我价值,林夕遥专注地给我切肉喂汤,忙忙碌碌的,我半眯着眼靠得舒服,闲下来的手无意识地乱抚,带着毛绒感的柔软面料,薄衣遮掩下的线条,泛着微光的白色纽扣……

    “咳咳。”他干咳一声,“叶小姐,你在做什么?”

    啊!

    我飞速收回了手,“对不起,一时没注意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你这‘一时没注意’,真是够吓人的。”他吐槽。

    “我就是一时没注意嘛!对不起嘛!”

    看来还是我自己喂自己吃吧。

    “你这都是什么坏习惯。”林夕遥都笑了,“我又没有叫你作陪,难道你就是单纯的——好色?”

    吃了这么多的香料,我本身就气血汹涌,脸颊不知是因为这些豆蔻姜黄小茴香们而发热,还是因为被他揭穿了本性而羞赧。

    “哼。”我偏过脸不去看他,“胡说八道。”

    我们吃完回家已经八九点钟了,春雨绵绵密密,吹面不寒,却惹得车窗上雾蒙蒙一片。

    山道间树影重重,枝叶被微雨沾湿,在暗黄的路灯下更显阴蘼。车子停在洋楼大门前,我小心翼翼地先伸了一只脚踩稳了,才扶住车门下了地。

    林夕遥站在大门边回望我,似乎是担心我穿着高跟鞋能否在雨天里安然走路。

    忽然他的眼睛骤然瞪大,张嘴还没来得及说上什么,已经大步跨过来将我拦腰一抱,“怜怜——”

    在他的肩膀遮挡之下所剩无几的视线里,我看到了一张美艳而阴狠的脸,溅满了鲜血。

    瞳孔猛地收缩,我被这场景吓得说不出话来,幸好保镖们反应极快,已经将那女子按倒在地。只是林夕遥额上冷汗直冒,我努力扶住他,手上却已沾满了温热的鲜血。

    “叶怜你这个荡妇!你简直卑鄙下贱,不要脸!”

    女子的咒骂声让我的脑仁一阵抽痛,这难道又是我以前的债主吗?

    “怜怜……”林夕遥握住我的手,“别理她……”

    “闭嘴!”尽管已经看到仆人和他的私人医生急忙忙跑出来了,我还是很紧张,他流了这么多血,我很害怕插在他背后的那把刀会刺穿他的内脏。

    “你这只卑贱的蝼蚁,有什么资格得到刈哥哥的喜欢?我从小和他一起长大,你算什么东西!”女子被按在湿漉漉的地上尤且不打算放过我,“你这个荡妇,看到男人就想勾引,趋炎附势,攀权附贵!”

    “把她的嘴堵了。”林夕遥咬着牙低吼,“你们是废物吗?”

    “林夕遥你敢?!你知道我是谁吗?!唔——”女子还没说完,就被保镖们用枪口堵住了嘴。

    “我当然知道。”他冷冷一笑,仿佛城堡中的吸血鬼领主在暗夜里露出了獠牙,“行刺林家的继承人,你猜我会做什么?”

    女子被控制得动弹不得,林夕遥临进屋前,吩咐将她遣送回家。我果然猜对了,她就是方刈的联姻对象。

    只是她怎么会跑到这里来,还要杀我……我明明在跟林夕遥谈恋爱啊。

    “估计被方刈折磨疯了吧。”林夕遥坐在床边,那把刺进他后背的水果刀已经被拔了出来,幸好没有伤及重要部位。

    我这才想起方刈之前和我说过的计划,没想到竟然能把她弄成这副样子,她刚才的眼神……作为女人,我知道那是多么绝望的经历才会带来的心理扭曲反噬。

    我有些不忍,“不过是联姻对象而已……为什么要下这么狠的手,她喜欢方刈,也没有错啊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现在知道他有多冷漠无情,心狠手辣了。对付一个人最狠的方式,是温水煮青蛙,是来来回回地给他制造精神冲击,最后让他在自己破碎的世界里崩溃。”林夕遥说,“他喜欢你,把你养得对他没有任何威胁,所以愿意百般宠爱千般呵护。轮到他不喜欢的、会影响他计划的人,那可不就得往死里折磨。还有,刚才那女人都想杀了你,你竟然还可怜她?要没有我,她可就既抢了你的男人,还要了你的命了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如果我们互换,我现在就会逼你杀了这个女人。”

    “方刈的联姻对象肯定是名门望族,杀了她会给你惹麻烦的吧……”

    “再名门望族,敢同时跟我和方刈两个人对着干?你别忘了,是她先行刺的我,谁挑事谁负责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懂这些的尺度到底在哪,所以,我不敢,更加不会想得到。”我无能地低下头。

    林夕遥轻笑,叫来了秘书,“送回去之前,把她的手给我打断了。”

    心有余悸。

    我很后怕,如果站在他们对立面的那个人是我,怕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。

    幸好方刈喜欢我,或者应该说,幸好——我有用。

    秘书回报说已经按林夕遥的吩咐办好,准备现在就把那位小姐遣送回去,向他确认安排。

    林夕遥点头表示应许,秘书前脚出了房门,他忽然一声冷笑,摇着头慨叹:“哎呀,被算计了。”

    我连忙问他怎么了。

    他瞥我一眼,笑容中似是别有深意,“你家方公子利用别人感情的本事啊。”

    我不解。

    “他肯定是一眼就知道我喜欢上你了,才把这么个烫手山芋扔给我。他笃定我会为了你痛下狠手,这么一来,我既帮他解决了他不方便牵扯的前任妻子,还把我在他的船上绑得更紧了。哎——”他连番叹气,最后朝我笑:“我这算不算是……冲冠一怒为红颜?”

    过了几日,林夕遥和我讲起那位小姐的八卦,说方刈娶了她之后不久,她就被发现与人私通,和视频一大堆,非常劲爆,而且时间从婚前到婚后都有,两家一下就炸了,大闹一场。之后方刈没跟这位小姐离婚,但不再理会她,连面都不见,任由她在方家祖宅里撒泼。最后方家老太爷忍无可忍,亲自吩咐把这位小姐送回了娘家。

    太狠了。

    直觉告诉我,这全都是方刈的手笔。

    所以是……他为了家主继承之事,彻底地利用了一个从小喜欢自己的人,并且借此作为理由让老太爷短时间内再不干涉他的婚事。

    虽然被林夕遥大骂我是白莲花,可我依然觉得这位小姐挺惨的。

    从感情上来说是很惨。不过衣食无忧本来就是一种幸运,如果她自己不受诱惑,不中方刈的圈套,也许事情不会变得这么糟糕吧。

    她这样出生名门的大小姐尚且如此,平凡如草芥的我,不更毫无还手之力了吗。

    关于我的遭遇,关于我的身体,关于我的命运,关于——“龙”。

    林夕遥所言极是,我什么都不会就罢了,性格还如此懦弱,简直就是任人摆布的漂亮人偶。

    明明在方刈的支持下努力修心养性,可我本性难移,仗着他会保护我,永远那么懦弱。在饭店里遇到前男友只会躲在方刈身后,在老宅差点被方淑可弄死,因为意志力不坚定被“龙”一次又一次地弄昏过去,全仰赖方刈放血救我……

    我就不能勇敢一些,意志坚定一些,给他少添些麻烦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