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5200 > 都市小说 > 完美重生 > 167章 冒牌货
    “老板,这个多少钱?”沈川拿着锈迹斑斑的铁毛笔问道。

    摊主带着赣省口音:“三千五!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不去抢!”周彦说道,“就这破玩意,也不知道你在哪捡到的,卖废铁都没人要,你居然张嘴就要三千五,是你傻,还是你认为我们傻?”

    “哎!”摊主不愿意了,“你这人怎么说话呢,不买就拉倒,你怎么骂人呢?”

    沈川摆摆手,笑着说道:“老板,这东西不是古器,也不是什么工艺品,而且锈成了这样,你居然要三千五。别说骗傻子,傻子也不会花三千多买这玩意。我买,也只是好奇,我给你五十,卖就卖,不卖就算了。”

    说着,沈川把东西放下,站起身就要走,摊主急忙说道:“兄弟,你这五十太少了,再加点,一百,一百你拿走。”

    沈川摇摇头:“那上面有打磨的痕迹,估计你也处理过,但锈的太严重,处理不出来了对吧。我说了,我买就是因为好奇,不然谁他妈的脑子有病啊,花五十块钱买根生锈的破铁棍。”

    见到沈川又要走,摊主一咬牙,好像下了多大的决心似的:“行,五十就五十。告诉你吧,这东西是我八十块收来了,亏了三十呢。”

    沈川拿起铁毛笔:“我说老板,你说这些话太没意思了,说来说去还是把我们当傻子。这世上有做赔本买卖的吗?就这么个玩意……”

    沈川晃了晃手里的铁毛笔,“不要说八十,收废品的给你八毛他都嫌多。”

    摊主被沈川说的有点羞恼,但看在五十块钱的份上,又强忍着:“行了,五十就五十,给钱。”

    他家就在庐山脚下,是去年过年到五老峰上香祈福时捡到的,回去之后拿锉刀想把铁毛笔的锈打掉,可锈的太严重,也就放弃了,然后随手就扔进了他装着“宝贝”的箱子里,打算碰运气,看能不能碰到傻子卖掉。可一年了,又好奇拿起来看的,就是没有问价的,不要说五十块,就是五块他都卖。

    古玩不实行明码标价,讨价还价在古玩业习以为常。古玩店为了招揽和取信顾客,基本上还能贴谱要价。而摊贩则不然,普遍采取宁可要跑了,也别要少了的经营策略。所以,在地摊买东西,不仅要有识货的慧眼,还必须清楚市场行情,否则一划价可能就卖给你了,你若发现价钱给高了不成交,摊主立马急皮怪脸说你拿他找乐儿寻开心,甚至别人也会说你的不是。由于不会划价,吃亏上当者屡见不鲜。

    沈川在周彦怀里掏出五十块钱扔给摊主:“两清!”

    周彦说道:“你是不是真傻了,花五十块钱买这破烂儿。”

    沈川把铁毛笔揣进兜里:“你懂个屁!”

    “我不懂,你懂?”周彦骂了一声,“二货!”

    沈川懒得理他,天眼看就黑了,“给周培打个电话,问问他们回酒店没,要是回去了,等一会,一起吃饭。要是没回去,咱两找个地吃。”

    周彦左手拎着一个黑色兜里,里面装的都是淘来的宝贝,右手拿着钱包:“电话我扔车上了,上了车再打。”

    两个人走了十多分钟才到停车场,上了车,周彦拿着电话打给周培:“回酒店没有?”

    听筒里里传来周培的声音:“录的不太顺利,估计要很晚才收工,今晚不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行,我知道了。”周彦挂断电话,“她说录音不太顺利,今晚不回酒店了。”

    沈川一笑:“那行,咱先找个地方吃完,然后去三里屯溜达溜达。”

    “行!”周彦说道,“带你去酒吧见识见识。”

    三里屯的第一家酒吧出现在83年,因为在使馆区,顾客多是外国人、海归、文娱工作者,这儿是京城夜生活的发源地,一时成为了夜晚经济的符号。

    从第一家酒吧出现到98年,三里屯酒吧街的店铺经营达到了高峰,成为京城酒吧文化的开山鼻祖。甚至有人称,三里屯酒吧街从一个重要方面孕育并催生了京城的时尚文化产业,是先锋文化的代表。

    从这里制造出的时尚,被追逐非主流的都市白领和新新人类广为效仿。几年后,客从远方来,总要让人带着去三里屯一游。

    而此时的三里屯,是文艺界人士特别喜欢的地方,基本上没有什么游客,很有点小清新的意味。

    夜幕降临,华灯初照,在美丽的霞光中,三里屯开始向人们展示她流光溢彩的一面。

    周彦把车停在一家酒吧门口,下了车,沈川抬头看了一眼:“咖啡酒吧!”

    周彦说道:“这是京城第一家酒吧,83年就开业了。”

    沈川笑着说道:“这老板胆子不小啊,83年就敢弄这么一间酒吧。”

    周彦也笑:“这里是使馆区,很多外国人在此生活,也因为这个原因,这里的经济非常繁华,也带来了一些娱乐文化,在此生根发芽。而咖啡酒吧的老板,是一个留学生,在留学期间,就在酒吧打工。

    后来回国,首先去的是申沪,作为国内一线城市,他发现,一到晚上街道就没有一个人影,显得非常寂静。所以,他就打算开一家酒吧。然后他来到了京城,并且选择在三里屯。

    原来这里是个仓库,面积有一百多平方,只是摆了几张桌子,播放的音乐,也都是他在国外带来的大碟,当时没有酒保,他就在附近西餐厅挖了一个外国人过来。”

    “你认识这里的老板?”周彦说道,“认识,这个酒吧开业没几天,我们就认识了,不然我怎么能知道这么多。”

    两个人说着进了酒吧,面积看起来不算小,能有三四百平,只是装修比较简单,就挂了几个圆形滚灯,周围挂着一串串的彩灯,还有一些金属饰品,有点工业风格。

    这时,一个穿着格子衬衫和牛仔裤,戴着帽子,打扮得跟老美乡村牛仔一样的女服务员走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周哥?”因为光线有些昏暗,服务员没有看清,只是试探的问了一声。

    周彦说道:“好久没来了,居然还能认得我。”

    “真是周哥啊,我都不敢认了。”女服务员高兴的说道,“您几个人?”

    周彦看看爆满的酒吧,问道:“还有位?”

    “别人来了没有,周哥来了一定得有。”服务员很会说话。

    周彦哈哈大笑,在服务员脸上摸了一把:“丫头真会说话,我喜欢。”

    服务员也不在意,领着周彦和沈川向里走,在靠近吧台的地方找到了位置:“周哥,喝点什么?”

    周彦看向沈川:“要是什么,我请!”

    顺川说道:“先来两杯啤酒。”

    服务员点头:“好的!”说完转身离开。

    沈川说道:“你来这里不花钱?”

    周彦嘿嘿一笑:“哥来这里喝酒,那是看得起他,要钱还想不想混了。”

    沈川一撇嘴,环视一周,感叹的说道:“在这个大时代,钱是真好赚,就这装修,这破地方,居然能人满为患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个屁!”周彦鄙视的看了沈川一眼,“这装修相当不错了,你不知道刚开业的时候。只是一个大仓库,除了桌子椅子吧台酒柜,就是一套音响设备,其他的什么都没有,而且啤酒和鸡尾酒卖的比较贵,本以为没人原来来,但没有想到,刚刚开张一个礼拜,名声就出去了,每天都吸引了满场的人前来,生意那是相当火爆,不到一个月就收回成本了。”

    这时,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,抱着吉他走上舞台:“朋友们,大家晚上好,欢迎来到咖啡酒吧。”

    沈川抬头看过去,这个人身材有些瘦,戴着帽子和眼镜,下巴上还留着一撇小胡子,看起来很有文艺范。

    “我叫黄艺明,下面送给大家一首情浓!”

    周彦说道:“酒吧都是受到西方文化影响,而产生的一种娱乐新形势,所以一开始,所有酒吧播放的都是英文歌曲,即使有的时候有乐队演唱,也都是唱英文歌,从来不愿意唱中文歌曲。就是前两年,我最后一次来这里,有个女歌手,叫什么名字我忘了,但我记得她非常活泼,非常爱笑,唱完一首英文歌之后,又试着唱了一声中文歌,没想到当时反响那是相当大。后来我听说,那个女孩因为在这里唱了一首中文歌,而一下子走红了,然后改变了所有酒吧只唱英文歌的局面。”

    服务员把酒送了过来,对着周彦一笑,笑容相当的甜:“周哥,我给老板打电话了,他在外面跟朋友吃饭,听说你来了,连饭都不吃了,一会就能到。”

    周彦点点头:“我知道了,你去忙吧。”

    服务员脸上的笑不见了,有些幽怨的看了周彦一眼:“好,有什么事叫我。”

    沈川看看服务员离开的背影,突然噗嗤一笑:“你小子到底做了什么禽兽不如的事情啊,人家一个小姑娘,看你的眼神那么幽怨,看得我心都碎了。”

    周彦端起酒喝了一口,很不要脸的说道:“没办法,人长得帅,女人只要见到我,那颗心就会蠢蠢欲动。”

    “你还真他妈的不要脸。”沈川也喝了口酒。

    舞台上的男生唱了几首歌,然后毫不拖泥带水的鞠躬下台。紧接着,有个乐队走上舞台。是三男两女,穿着打扮跟枪花毫无二致。

    周彦有些兴奋的说道,“现在就有人开始模仿了吗?”

    “大家好,我们是枪炮与玫瑰!”

    “我去!”听到乐队的介绍,周彦的眼睛瞬间瞪大,“他妈的,什么情况这是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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