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5200 > 都市小说 > 快穿101次:男神,帅炸天! > 第2444章 怜我怜卿(99)
    有着这么多的理由,要说不让南倾烬喜欢上洛朝花才是强人所难。

    更不用说,那位初“恋”之人现在就在身边,要让他保持冷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洛朝花摊手,道:“直说吧,这种程度的课程我早就理解了。

    比起那个……观察这个帝都里唯一的华都人,南倾烬的生态,还比较有意义。”

    “我说……呃,有杀意。”

    南倾烬刚想着要说些什么,背后就传来了冰冷的杀意。

    与其说是杀意,不如说是杀意的“聚集”体还比较合适。

    “要是敢对洛朝花大人顶嘴的话,就让你的头和脖子分家!”

    南倾烬转过头一看,不出所料,龙莎正狠狠地瞪着他。

    她的工作明明是守护女王陛下,却似乎被一部分女生称作“王子”。

    确实,龙莎有着普通女生所没有的,类似于“骑士”之魂的某种气质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。为了不让自己变成两半,我会好好跟洛朝花弄好关系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什么!?居然想要和朝花大人搞好关系?你太得意忘形了!我这就把你……分成两半!”

    南倾烬心累,“那么,就不好好相处。”

    然而,龙莎还是不满意,“那就和忤……逆女王陛下是同一个意思,我要把你的分成两半!”

    “所以,我已经确定要被分成两半了?”

    不管他怎么做,都要被杀吗?

    和洛朝花在不同意义上,龙莎对南倾烬而言,也是个麻烦的家伙。

    “别担心,我会替你建一个气派的坟墓的。”洛朝花在一旁说着风凉话。

    南倾烬抓狂,“拜托你,把那份努力用在救我的阶段上!”

    “居然如此接近我的朝花大人……不可饶恕!不可饶恕!不可饶恕!

    请让我在你的桌子下设置,能够一览朝花大人……裙……下风景的高级……拍用摄像机。”

    “你在说什么?”

    一言以蔽之,这位龙莎是个百合。

    虽然说,也许只是因为喜欢的人正好是性别相同的,所以到底是不是真的有那种嗜好还不明了。

    龙莎对作为主人的洛朝花过于忠诚,以至于到达了“爱”的领域。

    本来,龙莎应该是无害的,但是由于洛朝花不断接近南倾烬,导致他变成了她的假想敌。

    “总之,快从朝花大人身边离开,至少要比我离朝花大人的距离更远!”

    南倾烬无语,“所以说,是洛朝花自己靠过来的!我这边完全完全就没有动过!”

    “这就是回答。”龙莎把洛朝花布偶放到桌上。

    接着,她紧紧地捏住了布偶,让其发声,“烦死了!我就是规则哦!要顶嘴还早了一千万年哦!”

    看来是捏住就会播放洛朝花声音的录音的构造,不得不说做的很精巧。

    “给我自己说!不要特意用布偶!”

    “刚好想到,要是能在上课时也听到朝花大人布偶的声音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洛朝花皱眉,训话道:“龙莎,你太靠前了。给我稍微退回去一点,太没有常识了!”

    南倾烬咬牙,“这话还轮不到座位的方向完全不对的你来说吧?”

    顺带一说,由于龙莎凑得太靠前了,所以南倾烬的椅子也陷入了无法移动的状态。

    “啊咧?明明还有个把桌子转了一百八十度的人在,却只对仅仅转动了九十度的我发牢骚,是不是有些奇怪啊?”